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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这15种费用发票不能再报销

文章来源:公力工程日期: 2020-06-24

注意!这15种费用发票不能再报销

一、收到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现没有纳税人识别号,不能报销!  

根据第一条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收到发票,品名是办公用品等笼统的名称,没有具体明细不能报销!


三、收到发票带的清单,是自行用A4纸打印的不能报销! 


四、发票与实际业务不吻合,比如你买的是茶叶,开的却是办公用品不能报销!

取得商品跟你开具的发票不一样,涉嫌虚开发票,这样的费用发票不能报销。


五、收到发票备注栏填写项目不全的费用发票,不能报销!

是否存在应该填写发票备注栏但是未填写的发票,如:取得的装修费发票、施工费发票、房屋租金发票等等。


六、收到发票章盖的不规范的发票,不能报销!


七、成品油发票没有这三个字不能报销!

成品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左上角打印“成品油”。退货开具红字发票左上角第二行打印“销项负数”。普通发票(卷式)无此要求。


八、成品油发票“单位栏”、“数量”栏填错不能报销!

明确表示,发票“单位”栏应选择“吨”或“升”,蓝字发票的“数量”栏为必填项且不为“0”。同时,第二十一条也明确,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九、成品油发票不是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的不能报销!


十、没有购物,直接虚开发票不能报销!(完全虚开发票)

这样的费用发票不仅不能报销,还涉嫌犯罪额。


十一、发票税率选择错误的不能报销!

会计人收到发票后,首先要检查发票税率是否开具正确。

发票税率开错就是不合格发票,不能报销,也不能作为扣税凭证。


十二、生产企业代办退税的出口货物开具发票必须备注!

明确表示:生产企业代办退税的出口货物,应先按出口货物离岸价和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并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同时向综服企业开具备注栏内注明“代办退税专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综服企业代办退税的凭证。


十三、向甲方购物,通过甲方介绍或同意甲方的安排,接受乙方开具发票。(接受第三方开发票)


十四、收到一张印有旧版发票监制章的出租车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8第 41号公告《关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使用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2018年12月31日后旧版监制章的发票不能继续使用。

新版发票监制章是什么样的呢?

新启用的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型,长轴为3厘米,短轴为2厘米,边宽为0.1厘米,内环加刻一细线,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中间刻制“国家税务总局”字样,下环刻制“××省(区、市)税务局”字样,下环字样例如:“上海市税务局”。字体为楷体7磅,印色为大红色。 


十五、没有编码简称的发票不能报销  


(财务部  杜成凤)